住房保障政策

常年在晋江工作并连续缴交社会保险、在晋江无自有住房且未曾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优秀人才,可申请享受住房保障政策。

1、免租入驻人才公寓。第一、二类人才和第三类人才中的晋江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后,可申请免租入驻不少于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。

2、享受购房补贴。第一至第五类人才,可申请享受购置我市商品住房的购房补贴,标准分别为80万元、4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、

3、经确认属我市急需紧缺的特别优秀人才,如需在福州、厦门或者泉州安家且在该城市无自有住房的,可申请免租入住该城市1套由我市提供的人才公寓。

创业扶持政策

创业团队和项目按《晋江市优秀创业团队和项目评审标准(试行)》,分为国际一流水平、国际高端水平、国内先进水平、国内优秀水平和高成长性团队项目五个类别,分别享受政策待遇。

1、按一至五类,分别享受500万元、200万元、100万元、50万元、20万元启动资金。

2、经认定后连续三年,按一至五类,免费提供500平方米、300平方米、200平方米、100平方米、5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,或享受12万元、8万元、5万元、3万元、2万元的场租补贴。

3、项目成果完成小批试制、成果鉴定并经客户使用认可的,按一至四类,分别享受300万元、200万元、150万元、100万元的成果转化资金。

4、经认定后3年内,项目任意年度销售额达到3000万以上的,按一至五类,分别享受500万元、300万元、250万元、200万元、150万元的政府风险投资。

5、 对实现产业化的项目,按一至五类,分别提供300万元、150万元、60万元、30万元、10万元的贷款贴息。

6、优秀创业团队项目入选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“千人计划”、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“百人计划”、泉州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“百人计划”的,按国家资助额度1:0.5的比例,提供配套经费资助。

人才补贴政策

1、常年在晋江工作的第一至第五类人才,可按所属类别享受每人每月10000元、8000元、4000元、2000元、500元工作津贴。

2、短期来晋江工作、全年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达到30天以上的第一至第五类人才、可按所属类别享受每人每年10000元、8000元、6000元、4000元、2000元的交通补贴。

学术活动资助政策

1、常年在晋江工作的优秀人才参加专业学术会议,作口头学术报告的,按国际性、国家级分别资助20000万、10000元;论文被收录的,按国际性、国家级分别资助10000元、5000元。

2、常年在晋江工作的优秀人才,独立出版或以第一撰稿人出版有国际标准字号(ISBN)的学术著作的,按项目费个人负担部分的50%给予资助,资助额度最高40000元。

3、常年在晋江工作的优秀人才,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,按期刊等级给予1000-10000元资助。

4、优秀人才经晋江申报并成功入选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“千人计划”、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“百人计划”、泉州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“百人计划”的,按国家资助额度“1:1”的比例,福建省、泉州市资助额度1:0.5的比例,给予配套经费资助。

其他优惠政策

1、户口迁入和家属就业方面。优秀人才可在我市落户,家属户口可随迁;配偶需要就业的,由用人单位和市有关职能部门帮助协 助解决。

2、子女就学就业方面。优秀人才子女可选择我市公办学校、幼儿园就读,免收择校、择园费用;其子女参加我市单位公开招聘的,可享受晋江生源同等待遇。

3、社会保险方面。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优秀人才办理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、工伤、生育、失业等社会保险,同时可为其办理商业补充保险或者简历企业年金制度。